经临汾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现将我市2023年各县(市、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公布。普通高中录取工作于7月12日进行。
(一)省、市直学校临汾一中、临汾三中、山西师范大学实验中学、临汾市第一实验中学、临汾市平阳中学校执行尧都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二)其余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执行本县(市、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三)民办学校执行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三、各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线由最后一名考生的录取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顺序组成)(一)省、市直公办普通高中、优质普通高中及临汾二中、临汾五中统招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1.临汾一中、临汾三中、山西师范大学实验中学三所优质高中生源范围为全市招生的学校,录取平川县(市、区)具有指标到校资格的考生,最低分数线控制在各高中学校统招最低录取控制线下50分以内;录取山区县具有指标到校资格的考生,最低分数线控制在各高中学校统招最低录取控制线下60分以内。2.平川县(市、区)优质高中及临汾二中、临汾五中生源范围为本县(市、区)招生的学校,最低分数线控制在各高中学校统招最低录取控制线下50分以内。3.2所山区县优质高中生源范围为本县招生的学校,最低分数线控制在各高中学校统招最低录取控制线下60分以内。4.所有优质高中及临汾二中、临汾五中下降后的分数不得低于本县(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三)优质高中及临汾二中、临汾五中指标到校生剩余计划择优录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1.省、市直优质高中指标到校生剩余计划择优录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山西师范大学实验中学:
2.县办优质高中指标到校生剩余计划择优录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其余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五)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六)特长生文化线执行经市教育局批准且向社会公示的分数线。如果招生学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出现同分(总分相同)考生,且该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根据该校招生计划数按以下录取条件顺序依次优先录取,直到完成该校招生计划数为止。(一)考生可于7月12日下午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查询普通高中录取结果。各普通高中学校依据临汾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审核批准的该校录取花名册通知考生报到,并向考生发放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录取通知书。考生要按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考生将被视为自愿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格规范招生行为,未经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录取考生,凡违规录取的考生,学籍管理部门将不予注册学籍。(三)中考考生及家长要以“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公布的录取结果为准,自觉抵制虚假宣传,切实维护自身利益,严防上当受骗。声明:本文由临汾升学考试网整理编辑,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linfenk12.com/82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