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城区公办幼儿园采用网上报名、电脑摇号派位的方式进行招生,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人民为中心,以儿童发展为根本,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推动全市学前教育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合法规范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教育部等九部门《“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坚持免试入园原则。幼儿园招生全部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入园考试或测查。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市(区)教育(科)局、各幼儿园要及时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监督举报等相关信息全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监督。
三、招生对象
具有尧都区城区八大街道派出所户籍,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尧都区城区八大街道派出所:西街派出所、南街派出所、乡贤街派出所、辛寺街派出所、解放路派出所、水塔街派出所、车站街派出所、铁路东派出所。
四、招生计划
参加本次市城区公办幼儿园网上招生的共9所公办园,公开面向社会招收530名幼儿。
五、招生办法
(一)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实行网上统一报名,超计划摇号录取。采取幼儿监护人自愿的方式,通过报名平台如实填报各项信息进行报名。
(二)选报志愿实行“一幼一园”。幼儿监护人可根据自己意愿选择一所幼儿园报名。
(三)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电脑摇号派位录取;因未按时报到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摇号顺序依次递补。
(四)报名摇号工作由临汾市教育局和尧都区教科局共同组织。在驻局纪检组监督下,邀请公证机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及幼儿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公开摇号,全程录像,大屏同步显示。摇号结果在临汾市教育局官网、尧都区教科局官网及各幼儿园门口进行公示。
六、招生网址
(一)市教育局官网入口:
登录临汾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linfen.gov.cn/,点击进入“临汾市2022年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平台”。
(二)网址登录:
电脑登录http://www.lfywjy.com:8188/kinLogin,建议使用谷歌或360安全浏览器,选择极速模式输入网址。
七、日程安排
(一)发布公告
8月12日—8月14日,临汾市教育局官网向社会公布《临汾市2022年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公告》,参与网上招生的各公办幼儿园在园门口张贴公告。
(二)网上报名
8月14日18:00—8月16日18:00为正式报名时间,幼儿监护人按照要求在网上报名。
1.幼儿监护人应当如实填报信息,若因个人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等原因导致幼儿无法录取,由监护人承担相关责任。
2.网上报名期间,幼儿监护人应当慎重填报志愿,系统仅提供两次修改机会。幼儿监护人要保管好自己的登录账户、密码等个人信息,若因信息泄露、委托他人等原因造成报名有误,均由幼儿监护人承担相关责任。
3.请在规定时间内错峰报名,最终摇号结果与报名时间先后无关;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报名。
(三)系统审核
8月17日-18日系统审核报名条件。在驻局纪检组及公证处共同监督下,第三方软件公司检测摇号程序、工作电脑及承载报名数据的U盘,检测合格后密封保存于市教育局保密室。
(四)摇号及录取
1.现场摇号。8月19日,市、区教育(科)局组织对报名超过录取人数的幼儿园进行100%摇号,并公布摇号中签结果。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且符合相关要求的,直接予以录取。
2.复核信息公布录取结果。8月20日,各幼儿园复核摇号中签的幼儿信息,凡填报的信息虚假、错误或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复核结束后,当天在各幼儿园门口公布录取结果。如有空缺,根据公证处公证的派位编号,顺位递补。
(五)入园及要求
各幼儿园按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迎接幼儿报到及入园相关工作。
1.8月22日—8月26日,已被录取的幼儿按所入幼儿园要求进行体检。
2.8月27日—8月28日,体检合格的幼儿,由监护人持体检报告及相关资料办理入园手续。
3.逾期未办理报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幼儿园不再单独通知。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区教育(科)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市、区教育(科)局驻局纪检组、相关科室和移动公司、软件公司等负责监督、招生、技术支持等相关事务。各幼儿园分别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工作组负责本园招生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科学组织实施,同时要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统筹做好幼儿园招生入园各项工作。
(二)做好特殊群体入园工作。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消防救援人员、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高层次引进人才等优抚对象子女入园,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严明工作纪律。市城区公办幼儿园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条件及招生工作程序进行招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四)加大政策宣传。各相关单位要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及解读,保障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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